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疾控动态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注意事项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3 17:09:02     浏览:

为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方便群众办理健康证等工作,经上级批准,安庆市疾控中心自35日起恢复开展预防性健康体检。现就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实行预约体检

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大家健康,每天健康体检人数限定50人;请需要体检办理健康证人员事先电话预约,错峰体检,预约电话:0556-5836762;并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到市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体检(石塘湖路57号)。

 

二、设立体温检测岗

预约健康体检人员进入市疾控中心前,必须接受中心门卫询问登记和测体温,提供预约信息,且无异常(体温 <37.3℃)方能进入疾控中心预防体检门诊进行健康体检,严禁无预约人员进入本单位,请大家务必遵守配合。

 

三、请做好个人防护

体检人员请自觉佩戴医用口罩,体检时不乱跑,不扎堆,不拥挤,依次进行,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体检结束请立即离开疾控中心,不佩戴口罩者将禁止进入市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体检。 

 

四、健康证颁发

体检合格者3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单取证。

 

五、请携带好必须材料

健康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健康体检申请表等体检必须材料。

            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33    

分享
版权所有: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0,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 邮编:246000 皖ICP备11016548号-1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建议使用1024X768以上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您是第 3904542 个访问者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35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