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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安庆疾控     发布时间:2020-11-26 12:44:27     浏览: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安庆市疾控中心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安庆市疾控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民生、奉献社会”为主题,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有力促进了全市疾控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将文明创建纳入科室目标考核责任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科室配合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确保了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实现了创建与业务工作“两促进、两提高”。

  二是营造良好文明创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科学理论武装人、用理想信念引导人、用先进典型鼓舞人、用文明环境熏陶人、用志愿服务凝聚人。中心上下形成了团结友爱、爱岗敬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文明氛围,树立了良好的文明形象。

  三是立足实际服务奉献社会。坚持立足本职,积极服务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圆满完成各项监测防控任务,推动主要业务工作全面发展。面对汹涌而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始终秉承疾控人的奉献宗旨,不畏艰苦、迎难而上,在保障群众健康、推进“健康安庆”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专业力量。

  在抗疫战役中,中心先后被安庆市委、市政府授予“安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光荣称号,10余名同志先后受到国家、省、市表彰。除此以外,中心综合管理工作喜报频频,先后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人先锋号”、“安徽省青年文明号”、“安徽省三八红旗集体”、“安徽省巾帼文明岗”、连续荣获第十、十一、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自2005年开始,每三年评选一次,今年是第六届,授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撰稿人:王熙铭; 审核人:伊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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