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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
来源:安庆疾控 发布时间:2021-10-18 09:25:56 浏览:次
为贯彻落实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卫传 [2021] 28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县(市、区)卫健委,经开区、高新区社发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在9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于2021年10月12-14日开展全市2021年度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对象为从事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各级实验室,分布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海关机构、教学科研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等单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组织管理、实验活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菌(毒)种及感染性材料管理、废弃物管理、人员管理及安全保障等,对在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材料及时报送市生物安全实验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撰写:吴小静;审核:李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