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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来源:安庆疾控     发布时间:2024-12-09 09:43:59     浏览:


各报价单位:

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需要,就中心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编号:AQCDCZW-2024011

2. 项目名称: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视频监控升级改造(二次)

3. 项目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石塘湖路57号

4. 项目概况:中心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5. 最高限价:9800.00元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视频监控类项目;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各报价单位应根据本项目报价明细表,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单及相关资质的文件材料密封后递交本中心;报价文件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 报价文件须包含:报价单、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服务(质量)承诺书等,并装订成册。

四、报价函递交时限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报价函递交时限:2024129--2024121314:00点前(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

2.询价(开标)时间: 2020年121314:00点;

 3.询价(开标)地点: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 根据各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价文件,我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集中评审,按照完全响应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且价低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排序。

2. 我中心网站公布第一成交供应商;若该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将递补第二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六、其他事项说明:

1. 本询价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2. 报价单位一旦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报价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3. 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外,中标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 本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 凡有下列之一者,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未密封;

未加盖公章;

未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或未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报价;

逾期送达。

七、联系方式

单位: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石塘湖路57    邮编:246004

联系人:潮先生   方先生

电话:0556―5836711

 

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129


 附件:

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视频监控设备升级报价明细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328盘硬盘录像机

1

 

 

 

4T硬盘

1

 

 

存储2-3个摄像头资料180

6T硬盘

8

 

 

存储22个摄像头资料90

安装费(含辅助材料)

 

 

 

 

投标报价金额:                            (小写:     )

说明:

1. 此报价表中的视频监控设备要求市场正规品牌。

2. 此报价表中的报价为含税报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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