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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07 15:01:35 浏览:次
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
1.根据各类公共场所国家卫生标准,开展居民及单位装潢检测和其他现场的卫生学监测工评价工作。 2.负责对城乡集中式给水、分散式饮用水源、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给水设备、材料、净化剂等进行监测。 3.对天然矿泉水、饮用水源进行监测。 4.负责对饮用水处理的技术指导。 5.参与协助处理重大水体污染事故。 6.调查掌握各类学校及学生的基本概况和生长发育状况,研究青少年多发病、常见病的发病规律及影响健康因素,提供改进措施。 7.组织指导全市学生健康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对监测点校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及体检结果的评价。 8.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近视、沙眼、龋齿、肠道寄生虫病,营养不良及肥胖、缺铁性贫血等常见病群体防治。 9.开展营养卫生的调查指导工作。 10.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卫科电话:0556――5836732,欢迎咨询学生体检等事项。 |
新闻来源: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