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中心简介 > 机构设置 >
机构设置

职业病预防科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07 15:01:56     浏览:

职业病防治科工作职责

    1.负责市区厂矿企业中有害因素的定期定点测定工作和劳动条件的卫生学监测,为识别、控制或消除职业危害提供科学依据。
    2.组织、参与市区厂矿企业中接触有害因素职业人群的健康检查。
    3.组织参与对急性职业中毒、职业中暑、生产性农药中毒等个案调查,负责职业病诊断和各种职业病患者的核实登记工作。
    4.建立健全本辖区厂矿企业职业危害本底资料,掌握有害因素动态变化情况。
    5.开展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工作,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6.配合工会、劳动、卫生监督等相关机构做好对本辖区企业部门建设项目“三同时”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7.协助指导县(市、区)劳卫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工作,做好职业卫生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按时上报,对劳动卫生业务资料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8.负责制定本辖区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计划,并负责实施。
    9.完成中心交办的培训工作。
    10.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防科电话:0556――5836730
新闻来源: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分享
版权所有: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0,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 邮编:246000 皖ICP备11016548号-1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建议使用1024X768以上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您是第 3904542 个访问者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35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