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办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07 15:05:09 浏览:次
1、负责指导、协调本中心及全市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2、负责拟订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规划、制度、方案、预案和措施; 建立、完善本中心及全市疾控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制度和应急工作程序。 3、指导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 4、负责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处理工作。 5、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或参与开展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6、配合有关科室拟订应急物资储备目录、计划,并对其调用提出建议。 7、承担救灾、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疾控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 8、指导并组织实施对突发应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急办电话:0556――583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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