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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应急办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07 15:05:09     浏览:

应急办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协调本中心及全市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2、负责拟订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规划、制度、方案、预案和措施; 建立、完善本中心及全市疾控机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制度和应急工作程序。
    3、指导和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
    4、负责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报告、处理工作。
    5、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或参与开展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6、配合有关科室拟订应急物资储备目录、计划,并对其调用提出建议。
    7、承担救灾、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疾控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
   8、指导并组织实施对突发应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急办电话:0556――5836717

新闻来源: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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