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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07 15:06:55 浏览:次
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工作职责 |
1.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专业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传染病监测计划和传染病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指导。 2.负责收集、统计管理、报告疫情资料,分析疫情动态,进行疫情预测,预报;掌握各类急性传染病流行规律,流行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疫情信息。 3.对重点传染病实施主动监测,提出有效控制措施,承担性病、艾滋病疫情管理及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4.负责本地区发生的暴发疫情及原因不明的突发性疾病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技术处理;对下级疾控机构疫情调查处理质量进行评估;认真开展防病措施及疾病监测的考核、评价工作。 5.负责对下级疾控机构及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开展质量控制;对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积极开展科学调研工作,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推广有价生物制品预防接种工作,为疾病控制服务。 7.积极参与并负责完成社会性救灾防病工作。 8. 按卫生部要求,在市辖区开展死因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死亡医学证明书”报告制度,推广使用国际疾病分类方法。 9.完成中心交付的培训工作。 10.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急传科电话:0556――5836721;5836758 |
新闻来源: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