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15 12:17:02 浏览:次
中心各科室、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庆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卫发[2014]11号)精神,切实加强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市疾控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
组 长:徐四清 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 放 党委副书记
陈述平 中心副主任
李贤相 中心副主任
成 员:中心各科室正、副科长,各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陈 放(兼)
副主任:黄 旭 刘 革 潮圣哲
成 员:黄德威 桂国友 吴照春 张 玉 顾 佳
孙 诚 王熙铭
二、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总体协调中心教育实践活动,负责活动有关政策解答。
2、负责中心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文件的起草。
3、负责起草中心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阶段性指导意见和工作安排。
4、 负责起草中心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汇报会议、总结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等会议材料、阶段性专题报告和总结报告,编辑各类会议纪要。
5、负责拟定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中心党委中心组学习、专家授课专题辅导、中心领导上党课、廉政警示教育等学习活动。
6、及时掌握中心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7、负责中心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办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8、负责做好与市卫生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报、沟通和联络工作。做好与市卫生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
9、负责处理中心领导交、批办的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和信访件。
10、负责联系中心各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
11、负责中心领导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及相关信息编写与报送等工作。
12、负责制定中心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加强与市卫生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的联系。
13、负责编写中心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制作宣传展板,以及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网站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14、负责及时挖掘总结整理和宣传报道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及活动成果。
15、做好中心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安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