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社会服务 > 卫生检测 >
卫生检测

质量承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9 16:10:28     浏览:

    1、本实验室遵守并依据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建立、运行和保持管理体系,规范工作行为,持续质量改进。

    2、本实验室对所有客户的检测工作确保提供相同的服务水平。常规检测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检测时间与客户当面约定),客户有特殊要求按双方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检测工作认真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3、检测工作按现行有效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能体现当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实验室支持检测人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干扰,检测人员出具的检测结果不受行政领导干涉,也不受经济利益和其它利益影响。

    4、本实验室使用实验室认可标志及实验室资质认定标志的检测报告,其检测项目均通过实验室认可和(或)实验室资质认定。

    5、本实验室检测收费按照物价等部门的核定标准或与客户达成协议的标准收取。

    6、严守客户机密,保护客户所有权。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事涉及客户检测技术机密的咨询和技术开发工作。

    7 所有检测人员均持证上岗。

 

                                              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分享
版权所有: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0,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 邮编:246000 皖ICP备11016548号-1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建议使用1024X768以上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您是第 3904542 个访问者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35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