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2015年法定传染病和死亡病例网络报告质量督导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8 15:10:23 浏览:次
为全面了解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与死亡病例报告的现状,及时发现并解决网络直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法定传染病和死亡病例网络报告质量,推动全市网络报告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及时有效的进行,在市卫计委组织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5年11―12月开展了法定传染病和死亡病例网络报告质量督导检查工作。
本次全市抽查四个县(市、区)及市辖区共36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所、市级医疗卫生机构8所、县级医疗机构4所、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所。检查内容包括各县(市、区)疾控中心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报告与管理情况、对辖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传染病和死亡病例网络报告质量督导检查情况以及各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和死亡病例登记与报告、医院内部自查与奖惩、医务人员内部培训、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质量等。
本次调查的32所医疗机构共查出法定传染病12种395例,报告374例,报告率94.68%;漏报8种21例,漏报率5.32%;及时报告365例,及时报告率97.59%。查传染病报告卡354张,完整298张,准确336张,网卡一致320张,完整率为84.18%,准确率为94.92%,网卡一致率为90.40%。
10家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查出死亡病例177例,报告172例,报告率为97.18%;在12所乡镇(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抽查死亡医学证明书120张,填卡完整112张,填卡准确99张,填卡完整率为93.33%,填卡准确率为82.50%。
督查结果显示,我市大部分医疗机构较重视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均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并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制定了比较完善的传染病疫情相关报告制度和登记制度。同时也发现我市传染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医疗机构电子病历门诊日志模块设置不规范,大都无传染病报告提示功能,纸质门诊日志及住院登记信息登记不全,部分医疗机构仍存在不同程度的传染病漏报现象,一些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项目填写存在不完整不准确和网卡不一致。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人员现场提出了针对性整改意见,督导情况并在全市通报。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对我市传染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管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为我市提升疫情网络直报质量提供了科学依据。接下来,我市将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推进规范全市电子病历门诊日志模块建设,完善电子病历传染病报告功能。全面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和死亡病例自查、疫情简报分析质量,加强院内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报告规范、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等培训工作,使我市传染病疫情和死亡病例报告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及时有效,充分发挥好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预测、预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