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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新增网络直报单位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现况调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6 16:06:45     浏览:

        2017年全市新增网络直报单位21所,涵盖513区,为了解我市新增直报单位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2015版)》等相关要求,20174月下旬至5月上旬,我中心急传科组织人员对新增网络直报单位开展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调查。通过现场查阅有关记录数据等方式,了解全市新增直报单位传染病报告管理组织制度、人员与设备配备、相关技术培训、传染病登记与报告以及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调查的21所新增报告单位均设有专人(多为兼职)从事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有11所单位建立了本单位的传染病报告管理组织与相关管理制度,多数单位接受过疾控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知识的培训,有少数单位开展了本单位全员的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培训。1-4月份新增网络直报单位只有11家上网报告了法定传染病。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新增报告单位传染病报告相关管理制度内容陈旧,少数单位未建立;部分单位未开展传染病报告相关知识培训或培训内容老旧;多数单位纸质门诊日志及住院登记项目设置存在缺项,部分登记信息不全。一部分单位重视不够,临床医生传染病诊断能力和报告意识欠缺;存在法定传染病漏报现象,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性、准确性和网卡不一致性较低。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调查人员现场提出了针对性整改意见,加强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2015年)和传染病信息报告技术指南(2016年)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通过此次调查,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新增直报单位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但我市21所新增网络直报单位均为私营医疗机构,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疾控机构缺乏有效的业务管理手段和专项经费支撑,难以保障私营机构长期地、持续地投入人财物来积极规范地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建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所有传染病网络直报单位(含私营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项目考核范围内,享受项目经费支持。全面提升我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科学、及时有效地发挥好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预测、预警作用。(急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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