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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8 09:46:02 浏览:次
近日,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怀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该《预案》旨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该《预案》适用于怀宁县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根据《预案》规定,怀宁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从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组织体系、监测、预警与报告、应急响应、善后处置、保障措施等方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对指导该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及时高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