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实验室试剂耗材询价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5 15:41:44 浏览:次
项目编号:AQCDCYX-2020002
各报价单位:
因中心实验室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对结核病实验室试剂耗材进行采购。根据中心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编号:AQCDCYX-2020002
2. 项目名称: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实验室试剂耗材询价(2020年3月份)
3. 项目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石塘湖路57号
4. 项目概况:为确保实验室各类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结核病实验室试剂耗材申购计划,现将结核病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需求,进行集中公开询价。
5. 项目类别:货物类
6. 包别划分:一包,以包报价
二、项目需求及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结核病实验室试剂耗材询价清单(2020年3月)》。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从事实验室检验试剂耗材的产品经营(生产)的法人单位;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参数中有授权要求需具有所投产品的正式授权书,且有可溯源性;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各报价单位应根据附件中相关试剂耗材采购需求,做出响应情况说明(优于、响应、不满足),并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按包报价,不报价的删除相应包号条目);请将报价单及相关资质的文件材料密封后递交本中心(可邮寄);报价文件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 报价文件须包含:报价明细单、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关试剂耗材的厂家授权文件、服务承诺书等。
3. 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询价程序的行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4. 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五、报价函递交时限
2020年3月9日17点前(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 根据各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价文件,我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采取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排序。
2. 我中心网站公布第一成交供应商;若该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将递补第二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七、其他事项说明:
1. 本询价项目试剂耗材须符合附件清单中的参数要求,各试剂耗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2. 报价单位一旦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报价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3. 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外,中标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 本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 供货时由专人送到指定地点,当场验收,运输过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包装、冷链等条件),我中心不接受物流、快递等方式送货。
6. 凡有下列之一者,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①未密封;
②未加盖公章;
③未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或未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报价;
④报价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
⑤逾期送达。
八、联系方式
单位: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石塘湖路57号
邮编:246004
联系人:黄旭
电话:0556―5836708
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