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询价公告项目编号:AQCDCYX-2020008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6 10:04:44 浏览:次
各报价单位:
根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工作需要,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对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编号:AQCDCYX-2020008
2. 项目名称: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询价
3. 项目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石塘湖路57号
4. 项目概况:为确保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使用科室申购计划,进行集中公开询价。
5. 项目类别:货物类
6. 包别划分:一包,以包报价
二、项目需求及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技术参数要求》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含体外诊断试剂);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参数中有授权要求需具有所投产品的正式授权书,且有可溯源性;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各报价单位应根据附件中采购需求,做出响应情况说明(优于、响应、不满足),并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按包报价,不报价的删除相应包号条目);请将报价单及相关资质的文件材料密封后递交本中心(可邮寄);报价文件应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 报价文件须包含:报价明细单、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关厂家授权文件、服务承诺书等。
3. 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询价程序的行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4. 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五、报价函递交时限
2020年5月8日17点前(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本次招标只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的供应商,按试剂盒每人份单价排序,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单位(该试剂作为检测试剂使用);排名第二者为第二中标单位(该试剂作为复检试剂使用)为中标单位;如此类推。
2. 我中心网站公布第一、第二成交供应商;若该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将递补下一个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七、其他事项说明:
1. 招标方提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发货数量,如第一中标单位未按时供货或试剂质量出现问题,招标方通知第二中标单位供货,如此类推。每批试剂均需提供试剂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 报价单位一旦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报价函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3. 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外,中标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 本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 供货时由专人送到指定地点,运输过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6. 凡有下列之一者,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①未密封;
②未加盖公章;
③未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或未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报价;
④报价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
⑤逾期送达。
八、联系方式
单位: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石塘湖路57号
邮编:246004
联系人:黄旭
电话:0556―5836708
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