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15 15:18:53 浏览:次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12月份我市将组织开展传染病与死亡病例报告管理质量督导,为加强各县(市、区)之间相互学习交流,更好地促进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本次督导采取县级之间互查和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统一此次督导检查标准,12月14日,市疾控中心在皖源大酒店组织召开了全市2011年传染病与死亡病例报告管理质量督导互查工作培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