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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黄梅戏艺术节期间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05 13:56:30 浏览:次
2012年11月5日至8日,我市将隆重举办第六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为切实做好本次会议卫生保障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得到及时处置、迅速控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特制订《2012年黄梅戏艺术节期间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市疾控中心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疫情处理组、预防性消杀组,负责艺术节期间突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徐四清(联系电话:13905560137,下同。)
副组长:陈 放(13855664776)
陈述平(13955627899)
李贤相(13605569436)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应急办,李贤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程鸿飞(13966411636)同志任副主任、兼任联络员。
职责:负责艺术节期间突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单位间工作联络、协调和应急准备等工作。
(二)疫情与突发事件处理
1、市疾控中心成立4支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分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第一组:组 长:汪金生(13966630436)
成 员:胡治国 马庆清 高伟林 金爱武 汪向明
第二组:组 长:吴诚兵(13855615555)
成 员:陈 宇 陈 剑 冯 皓 孙 诚 王振龙
第三组:组 长:潘贵霞(13966600269)
成 员:万江顺 江 严 王 林 杨积朋 余兆民
第四组:组 长:程富年(15855633058)
成 员:朱 宁 吴照春 谢 进 刘敏鸿 汪向明
2、主要任务:负责突发疫情、食物中毒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控制,疫点消毒、现场采样等工作。
3、疫情处理物资:准备疫情处理箱4只,疫情处理箱配备:防护服、口罩、帽子、乳胶手套、胶靴、鞋套、各种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表、调查笔、温度计、血压计、以及用于预防性服药的抗生素和抗病毒药物;消毒用品:消毒液、喷洒器材;采样用品:培养皿、保存液、采血器械等。
(三)预防性消杀组
组长:程富年
成员:胡治国、张福安、陶玲莉
职责:负责艺术节期间大型封闭性场所的预防性消毒指导工作,集中住宿宾馆内外环境“消、杀、灭”指导等工作。
以上各组人员在本次会议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严格执行各项应急处置规定,对违反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急处理措施
(一)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启动
2012年黄梅戏艺术节期间,一旦出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分队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核实疫情,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同时按报告程序时限,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提出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和建议。根据疫情或事件性质,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保持联系互通信息,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等。
(二)预防性措施
1、加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苗头,科学防控。
2、根据市卫生局的部署,在重大活动场所设立医务室或卫生防疫流动站点,会场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供参会人员使用。
3、积极协助宾馆饭店和有关公共场所,指导开展预防性消杀灭工作。
4、加大健康宣传,利用宣传折页、展板等方式宣传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嘉宾及有关工作人员的防病意识。
(三)突发疫情的控制
1、若在艺术节期间突发疫情,要尽快做出诊断,明确事情性质、强度,按要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别要警惕流感样病例和群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黄梅戏艺术节期间一旦发现有流感样病例,应及时进行治疗,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做好污染场所的消毒等工作。
3、对各种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及密切接触者必须按规定采取检疫措施。
4、配合食品监管部门,对发生食物中毒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对可疑食物进行查封,及时采样检测。
5、对被污染的场所立即进行卫生学处理。
6、发生疫情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市卫生局的组织和领导下,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病人的抢救、隔离、治疗;
(2)加强自来水和其它饮用水的管理,保护饮用水源;
(3)加强粪便管理,清除垃圾、污物;
(4)消除病媒、鼠类及其它染病动物;
(5)加强传染病管理防止扩散;
(6)开展健康教育,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
(7)组织对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染病动物密切接触者检疫、预防服药、应急接种;
(8)加强餐饮业食品卫生检测;
(9)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取消部分场所活动等。
三、加强突发事件处理和总结工作
第六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期间,要依据《安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有关技术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各项防控工作,确保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能够得到科学、及时、有效地处置。应急处理要及时撰写初次调查报告、疫情进展报告,并在疫情处理结束后,10天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其它未尽事宜,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