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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科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07 14:48:24     浏览:

  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学校等卫生监督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承担市本级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企业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市本级学校、托幼机构教学生活环境和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参与重大活动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监督保障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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