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防门诊
给性病患者提个醒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09 20:39:07 浏览:次
不久前,北京市性病防治所接诊一11个月大的男婴。据忐忑不安的父母说,此前在某行业医院,孩子被诊断患了“非淋菌性尿道炎”,医生开了上千元的抗生素。然而,性防所的医生在经过严格的检查后
却发现,孩子并没有这种病。
据北京市性病防治所副主任刘惠医生介绍,该所每天接诊的近百名病人中,大约三分之一有过类似男婴的经历,即曾被某医疗机构诊断患了“性病”,后来因为自己将信将疑或“久治不愈”又来性防所复诊,经过检查发现并未得性病。有趣的是,由于此前看病时受过有关“性病的种种危害和表现”的“教育”,很多“病人”在得知自己并没得病时竟然不敢相信是真的。
性防所副主任姜红波将“病人”的这种表现称为“性病恐惧症”。她说,某些医院打着合作办医的招牌,将性病门诊承包给个人,却不能规范诊治,只是一味赚钱,把病人害惨了。
据了解,性病的检查治疗必须有专门的技术及一定的实验室条件,否则很难达到满意的疗效。比如淋病的化验检查,看起来挺简单,只是取点分泌物作涂片和培养。但如取材部位或方法不对,观看显微镜
的技术及培养菌落的条件不好,就会直接影响结果,给诊断治疗及治愈带来困难。另外,一些医院在诊断性病时使用卫生部明令禁止的多媒体显微镜和PCR方法,弄出许多假阳性,使无辜的人戴上“性病”的帽子。
医生如果缺乏经验或根本不掌握性病诊疗技术,将无法正确选用药物及剂量,或者医院为追求经济效益,开大处方,使病人有的对多种抗生素耐药,有的产生并发症、后遗症。以梅毒为例,早期经过正规治疗完全可以痊愈。然而如随便使用抗生素,虽能使症状消失,但可转为潜伏和隐匿状况继续发展,并具有传染性及复发的可能,病程从早期拖成晚期,致使晚期损害提前发生,造成全身多脏器损害。因此专家认为,乱求医、乱治疗对性病患者危害严重,有病一定要到正规医院治疗。(如位于北京佑安医院内的北京市性病防治所、北京协和医院皮肤病科,位于南京的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的性病门诊,以及其他三级医院的性病防治机构;很多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医院的性病门诊都被承包出去了。)
专家同时提醒,患者还要避免一种认识上的误区:性病不治也能好。有些性病未通过治疗症状可自行减轻或消退,有人就误以为病好了。其实不然。因为病原体一旦侵入人体,就必然向身体深部或邻近部位发展,不可能自行消灭。比如当感染梅毒螺旋体出现一期梅毒硬下疳时,该病原体已经淋巴管到腹股沟淋巴结。由于局部的免疫反应,硬下疳可自行消退,但螺旋体已由淋巴结进入血液循环,不久就出现二期梅毒症状。这时如果患者免疫力增强,二期梅毒疹也可自行消退,但此时螺旋体处于潜伏状态,一旦人体免疫力降低,就可引起复发。
如果有过不洁性行为或怀疑自己得了性病怎么办?刘惠建议,可以先拨打当地的性病咨询热线,听一听专科医生的解释,之后再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确诊治疗。当然,面对众多的皮肤性病及泌尿系疾病诊疗机构,患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以免上当。在这里,不妨借用一下专家的“慧眼”。据刘惠医生介绍,按有关标准,性病单病种的治疗费用一般不会超过1000元。患者如果读不懂诊断书,可以留意一下治疗费用。费用太高,可要留神了!
[评论]
治疗性病难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这难主要是难了病人。
我们接到许多病人的电话,询问在哪儿能治疗性病。每次我们都告之,不要去非正规的医疗点治疗,不要相信街头小广告,要去正规医院的性病门诊看病。出乎我们意料的是,近来我们再这样告诉病人,
病人会说,那也没有用!一位病人无奈而痛苦地说:“我就是怕上当才专门到正规医院的性病门诊看病的,结果治疗费用很高不说,还使本不严重的病拖了许久也治不好。我一打听,这个门诊竟然也是被承
包的!”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医院将性病门诊承包出去的确实不在少数。于是我们专门请记者采写了这篇稿件,也希望有关方面从病人利益出发,认真抓抓此事。
[小资料]
卫生部1991年颁布的《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列入法定管理的性病有8种,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2000年9月,参照以往标准,卫生部重新制订了《性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性病的主要治疗原则:
1、未确诊前不可随意治疗。
2、确诊后应立即治疗,切勿失去治疗良机。
3、正确选择药物,足量规则治疗性病。
4、按规定时间复查,以判断疗效,必要时调整药物和增加疗程。
5、坚持治愈标准判愈。
6、坚持观察随访防复发。
7、夫妻同时检查治疗。
8、应全面治疗,包括全身疗法和局部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