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信息
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13年9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24 10:12:14 浏览:次
2013年9月(
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甲型H1N1流感、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1058例,死亡34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梅毒、痢疾、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05%。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13729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09%。
进入秋季,早、晚温差较大,流行性感冒、流脑、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易发,提示广大城乡居民需及时增、减衣物,适当进行体育锻炼,按时休息,提高自身免疫力,减少相关疾病的发生。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