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07 16:30:27 浏览:次
对出生时因故未接种卡介苗的,由儿童居住地乡镇(社区)接种门诊给予补种。
补种原则: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以下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PPD)试验阴性者可补种,4岁以上儿童(含4岁)不予补种。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