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第23个“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6 14:12:17 浏览:次
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
---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第23个“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
2016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3个“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 今年宣传主题为“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围绕这一宣传主题,5月16日,在市地病办组织下,市疾控中心联合市盐务局、市教育局、开发区管委会在开发区繁华地段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专业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广泛宣传碘缺乏病危害和防治知识。
碘是人体必需的一种微量元素,它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而甲状腺激素是促进小儿生长和大脑发育必不可少的激素,故碘有“智慧元素”之称。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中缺少碘所造成的一种地球物理化学性疾病,会造成地方性甲状腺肿,俗称大脖子病。最大的危害是对儿童造成智力损害,主要表现为婴幼儿生长发育迟缓、智力发育损害、儿童学习能力低下,严重碘缺乏会引发地方性克汀病,表现为儿童聋、哑、呆、小、傻。同时碘缺乏还会导致正在母亲肚子里生长的胎儿死亡、畸形、流产或早产。多年的科学实践证明,食盐加碘是最便捷、最安全、最有效的补碘措施,因此,坚持食用合格碘盐,保持适宜的碘营养水平,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手段之一。
1996年我市实行全民食用碘盐防治碘缺乏病,2000年我市达到国家规定的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2011年,我市达到了县级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为保持碘缺乏病持续消除的目标,市疾控中心一直重视碘缺乏病监测工作,每年抽样采集居民食用碘盐进行盐碘监测,对学生开展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同时对特殊人群孕妇的碘营养状况开展调查。
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市民,在购买碘盐时要认清防伪标示和碘盐标志。家中有孕妇或者儿童的,在日常生活中特别要注意妥善保存和使用碘盐:盛放碘盐的器皿应为棕色遮光的瓶或陶瓷罐并有盖;碘盐应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受日光直射和吸潮,同时离开灶台存放避免高温影响;碘盐存放时间不宜过长,应随用随买,适当储备;炒菜、烧鱼和煮汤时,不宜过早放盐,宜在食物快熟时放入为宜。甲状腺炎患者等极少数不宜食用碘盐者,可到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购买无碘食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