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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洪涝灾害公共卫生专家提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6 10:23:09 浏览:次
进入七月以来,我市多地因暴雨成灾,防病救灾刻不容缓,公共卫生专家紧急提示:
洪涝灾害冲击期一般为数日至十数日,灾害破坏严重性尚未暴露,疾病发生与平时相似。数日至十数日后进入冲击后期。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疟疾、乙型脑炎等虫媒传染病极易发病;腹泻、上感、皮肤病也可能大量发生;中暑也有发生。此期可持续数月以上,是防止灾后无大疫的关键时刻。
受灾地区应做到:立即恢复水源,饮水消毒,保证食品卫生。杜绝食源性疾病、肠道传染病、蚊媒传染病!
饮用水卫生
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不喝生水!临时饮用井水、河水等一定要消毒!装水的器具保持干净,经常倒空清洗!污染严重的水,必须先加明矾澄清。
食品卫生
食物生熟一定要分开!腐败变质或被污水浸泡过的食物,不吃!淹死、病死的禽畜和水产品,不吃!
环境卫生
尽最大努力保持环境卫生!不要随地大小便!临时厕所尽量要符合卫生要求!
不要在草堆上坐卧、休息!粪便、排泄物和垃圾要排放在指定区域!消除蚊蝇孳生地,防治虫媒传播疾病!
个人卫生
感觉身体不适,赶紧找医生!常洗手,不用手、尤其是脏手揉眼睛!及时用毛巾擦汗、擦干水,尽量保持皮肤干燥!发热、腹泻,要尽快求医,遵听医嘱,配合传染病隔离!接触病人的人应带口罩,尽量每天换洗!
心理健康
乐观积极很重要!被水围困,寻找感兴趣的事做!尽力保持良好生活规律!
施爱于人
心手相连,共度难关!尽力帮助特殊人群,为老弱及病患营造良好环境!
坚定信心,自救救他,减少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