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疾控中心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自查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5 10:27:56 浏览:次
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自查报告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皖安监规【2017】212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2017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对2017年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
我中心是具备独立法人证书资格,固定资产符合乙级资质要求,有审计报告证明固定资产数量。现有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面积1134平方米,实验室布局合理,设有综合档案室;具有20名经过培训合格的职业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其中高级职称5人,相关人员公开发表有工程技术内容的论文;2017年7月我中心进行了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复评审,具有粉尘、化学毒物和物理因素的检测项目,实验室用于检测、采样的设备经过计量部门的检定,按照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实验室的检测设备标识使用准确,开展了相应的期间核查,无超出资质证书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行为。
二、 资质条件管理与维护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无委托外单位开展检测的行为,未使用未经过培训合格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委托文件(合同、协议或委托书),合同评审记录,评价、检测的方案、计划及审核记录,相关原始记录(现场调查记录、采样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及原始谱图等),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技术服务所需的技术资料均进行存档;制定并实施了人员培训、期间核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年度计划,2017年度开展了主要检测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三、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情况。
我中心质量体系文件中具有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并应用于具体评价工作中,编制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应用于具体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中;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准确,能正确区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次要职业病危害因素;2017年出具控制效果评价报告1份,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客观、准确、具有针对性,评价结论与建议客观、科学。
四、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情况。
按规范要求开展了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但工作日写实部分记录欠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检测时均有委托书,开展评价技术服务工作均签订了合同,均开展了合同评审,无主动低价格竞争情况;现场采样能够按照规范要求选取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时段,并按规范要求的频次进行采样,检测与采样人员在现场工作时能否正确穿戴防护用品;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流转、保存符合规范,为采集样品建立了唯一性标识,按规范要求进行了样品测定,检测结果处理符合要求,并记录转换过程;现场调查记录、采样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及原始谱图、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等技术服务全过程原始记录规范、完整;无人为干预检测结果和评价行为,无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无人为故意缩小检测及评价范围的行为。
五、 业绩上报与信息网上公开情况
2017年度仅完成《安徽曙光化工集团改造升级工程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煤制氢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评价信息已在网上按要求进行公开。
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