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信息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公布2017年11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0 14:26:56 浏览:次
2017年11月(2017年11月1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4种31414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9种传染病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2811例,死亡29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痢疾,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19 %。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4种传染病无发病和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18603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4.85 %。
冬季天气寒冷,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腮腺炎、人感染H7N9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易发、多发,请广大城乡居民注意御寒保暖,尽量远离病(死)禽,烹饪禽类要煮熟、煮透;同时,要注意取暖安全,谨防一氧化碳中毒。
附件: 2017年11月安徽省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死亡数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2月14日